光宝联合 关于签署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概述
1、近期光宝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光宝联合科技无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资子公司”)与北京瑞智通达科技有限公司签署《手机视频业务合作推广协议》。
合同内容:北京瑞智通达科技有限公司具有互联网和基础增值业务的运营资质,拥有丰富的手机软件运营经验,强大的线上线下发布渠道,充分理解用户体验。经双方协定,本着优势互补,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信息服务相关的业务达成合作意见。
双方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将全资子公司在电信运营商视频基地的手机增值服务内容及应用资源,按照北京瑞智通达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技术参数及标准提供视频节目内容及计费地址等,通过北京瑞智通达科技有限公司渠道推广,为用户提供丰富多彩的手机视频服务。
二、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该等合同的签订对全资子公司业务的开展和市场的开拓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经双方协商一致开展合作,合同的履行将对全资子公司的经营业绩、行业资源及产业优势的整合及品牌影响力的树立产生积极影响。
合同的履行对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本公司主营业务不存在因履行合同而对交易对方形成依赖的可能性。合同的履行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上述交易均根据市场公允价格进行定价。
四、合同签订的审议
上述合同的签订不需要经过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全资子公司与北京瑞智通达科技有限公司签署《手机视频业务合作推广协议》;
光宝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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